情感诉说

嫁妆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

嫁妆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,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考虑。获得嫁妆的时机非常重要。如果女方父母婚前赠予女儿,且双方对婚姻财产没有明确约定的,则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;如果是婚后父母捐献的,一般属于男女双方。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如果女方父母明确将财产赠与女儿,则嫁妆仍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。例如,如果父母在女儿结婚后全额购买了一套房子,并且只登记在女儿的名下,就会被视为单方赠与女儿,该房子将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。

此外,本案还有一个焦点问题:结婚前,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了一套房子,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。是给双方还是给一方的礼物?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一对年轻夫妇准备结婚,但所在城市有限购政策,且一方没有购房额度的情况下。为了给孩子准备一套婚房,父母觉得小两口马上就要结婚了,都是一家人了,所以可以放心以对方的名义买房。在这种情况下,夫妻一旦离婚,为了财产利益的最大化,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就会有不同的主张。登记的一方会认为这是对方父母单方面送给自己的礼物,只要结婚了就可以安心拿下房子;投资者会认为房子本来就是以对方的名义买的,房子应该属于投资者的。此类案件中,法院主要审查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,例如是否有借名购房的协议等,然后综合判断。

在双方均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,上海高院的意见是,如果父母投资购买房屋,如果房产证登记在投资者子女配偶名下,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做出的书面协议或声明投资时父母出具的证明,证明投资人已明确表示向一方捐赠,一般应视为对双方的捐赠。这部分出资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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